<sup id="lrfwb"></sup>
  • <sup id="lrfwb"></sup>

  • <dfn id="lrfwb"></dfn>
    <menuitem id="lrfwb"></menuitem>

    1.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電話或微信18807550903
      公司新聞
      了解綜合保稅區優惠政策
      發布時間: 2024-01-16 18:08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8



      一、稅收政策
      1、保稅
      1. 境外進入綜保區內貨物保稅
      2. 區內企業之間保稅貨物可以自由流轉

      2、減免稅
      1. 基建物資及設備進口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jieshui。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基建物資免稅;區內企業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模具及其維修用零配件免稅;區內企業和行政管理機構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區內企業從國外進口自用的機器、設備免稅。自國務院批準設立綜合保稅區之日起,入區企業進口自用的機器設備等,可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jieshui
      2. 區內企業之間貨物交易免征增值稅、消費稅
      3. 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稅收政策
      相比一般貿易,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在稅收政策上享受優惠在個人年度交易限值以內(消費者單次交易不得超過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不得超過26000元)進口的跨境電商商品,關稅稅率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

      3、出口退稅
      1. 區內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企業除外)從區外購進并用于生產耗用的水(包括蒸氣)、電力燃氣視同出口貨物實行退稅
      2. 境內區外貨物、設備以出口報關方式進入綜合保稅區的,其出口退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 境內區外貨物、設備屬于原進口貨物、設備的,原已繳納的關稅、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海關不予退還

      4、出區征稅
      1. 正常征稅
      區內貨物進入境內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并按貨物實際報驗狀態征稅(經批準或授權的除外)
      2. 一般納稅人征稅(經批準或授權可以享受的稅收政策)
      賦予區內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政策。經備案試點的區內企業可自愿申請成為試點企業,并按規定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自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生效之日起,享受進口自用設備暫免進口稅收后按內外銷比例年度補繳稅款、內銷貨物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并按規定向海關繳納進口稅收以及緩稅利息、外銷貨物適用出口退(免)稅政策、增值稅可按規定抵扣等具體政策;經批準或授權的其他稅收政策
      3. 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
      區內企業生產、加工并銷往區外的保稅貨物,企業可以選擇按其對應進口料件或者按實際報驗狀態繳納進口關稅


      二、保稅監管政策
      1.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區內保稅存儲貨物不設存儲期限
      2. 區內實施企業自主備案、合理自定核銷周期、自主核報、自主補繳稅款并簡化海關業務核準手續
      3. 除禁止進境的,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且在區內用于研發的貨物、物品,免于提交許可證件,進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據實際研發耗用核銷
      4. 區內企業設立電子賬冊,電子賬冊的備案、核銷等作業按有關規定執行,海關對綜合保稅區內加工貿易貨物不實行單耗標準管理
      5. 區內加工一般不需要擔保,不實行合同核銷
      6. 允許綜合保稅區內企業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保稅檢測和全球維修業務
      7. 支持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在綜合保稅區內開展進出口檢驗認證業務


      三、檢驗檢疫政策
      1. 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已獲批的人用疫苗或體外診斷試劑,可在具備必要監管查驗條件的綜合保稅區內查驗
      2. 境外入區的食品,如需檢測的,在抽樣后即放行,對境外入區動植物產品的檢驗項目,實行“先入區、后檢測”,根據檢測結果進行后續處置


      四、貿易管制政策
      1. 除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件管理
      2. 區內生產制造的手機、汽車零部件等重點產品從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中剔除


      五、外匯政策
      境內區外貨物可用外幣或人民幣結算


      六、貿易便利化政策
      1. 區內加工制造企業可利用剩余產能承接境內區外委托加工
      2. 區內新設的研發設計、加工制造企業,經評定符合有關標準的,直接賦予Zui高信用等級
      3. 對境內入區的不涉出口關稅、不涉貿易管制證件、不要求退稅且不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物品,實施便捷進出區管理模式
      4. 區內企業進口的醫療器械用于研發、展示的,可不辦理相關注冊或備案手續
      5. 文物自境外入區實施入區登記審核。藝術品在綜合保稅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免辦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批準文件
      6. 對注冊在綜合保稅區內的融資租賃企業進出口飛機、船舶和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不具備實際入區條件的,可實行海關異地委托監管
      7. 允許非保稅貨物以非報關方式進入綜合保稅區,與保稅貨物集拼、分撥后,實際離境出口或出區返回境內
      8. 允許在汽車整車進口口岸的綜合保稅區內開展進口汽車保稅倉儲、展示
      9. 優化文物及文化藝術品從境外入區監管模式,簡化文化藝術品備案程序,實施文物進出境登記審核,促進文物及文化藝術品在綜合保稅區存儲、展示等
      10.保稅展示交易,綜保區內企業可以將區內保稅貨物在提交保證金或保函后運至區外進行展示和銷售
      11.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是企業直接面向消費者(B2C)零售商品的模式,均按照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有關商品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對相關部門明令暫停進口的疫區商品和對出現重大質量安全風險的商品啟動風險應急處置時除外)

      來源:12360海關熱線


      聯系方式

      • 電  話:0755-25108873
      • 業務經理:詹先生
      • 手  機:18807550903
      • 微  信:jack134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