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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外貿企業申辦出口退(免)稅的相關問題解答
      發布時間: 2024-01-17 17:42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8


      新辦外貿企業發生出口業務,如何才能取得退稅款?
      外貿企業需要在電子稅務局提交出口退(免)稅備案申請,提交稅務機關審核。辦理備案后,外貿企業在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上,將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作退稅勾選;待收齊出口報關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信息后,在電子稅務局進行外貿企業免退稅申報,提交稅務機關審核,審核通過后,才可以收到退稅款。


      外貿企業新增對外研發服務,是否可以申報辦理免退稅?
      1、外貿企業對外研發服務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4第一條第(三)項規定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2、根據36號文附件4第四條規定,如果屬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征增值稅辦法。如果屬于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外貿企業外購服務或者無形資產出口實行免退稅辦法,外貿企業直接將服務或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出口,視同生產企業連同其出口貨物統一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外貿企業辦理出口退(免)稅,是否有申報期限?
      外貿企業免退稅申報有規定的期限。但是,逾期未申報的業務,待收齊退(免) 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 稅。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外貿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免退稅申報。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整合出口退稅信息系統 更好服務納稅人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第一條規定,納稅人因申報出口退(免)稅的出口報關單、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委托出口貨物證明、增值稅進貨憑證沒有電子信息或憑證內容與電子信息不符,或因未收齊出口退(免)稅相關單證,無法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待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外貿企業在出口退( 免)稅申報期限內沒有申報退稅的業務是否需要辦理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
      不需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整合出口退稅信息系統 更好服務納稅人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第一條第(一)項規定:“納稅人因申報出口退(免)稅的出口報關單、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委托出口貨物證明、增值稅進貨憑證沒有電子信息或憑證內容與電子信息不符,無法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停止報送《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表》。待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br/>

      外貿企業在出口退 (免)稅申報期限內沒有申報退稅的業務是否需要辦理延期申報?
      不需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整合出口退稅信息系統 更好服務納稅人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納稅人因未收齊出口退(免)稅相關單證,無法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稅延期申報,停止報送《出口退(免)稅延期申報申請表》及相關舉證資料。待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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