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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認識加工貿易貨物銷毀
      發布時間: 2024-03-29 17:41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8

      加工貿易貨物銷毀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對無法內銷或退運的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或受災保稅貨物,按照海關規定,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單位,通過焚燒、填埋等無害化方式,改變其物理、化學和生物特性的活動。

      加工貿易企業在選擇銷毀處置單位時,應確保其工商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列明廢物處理;如法律、行政法規對廢物處置有特殊資質要求,則須遵循相關規定。

      銷毀處置需準備以下資料:

      1. 加工貿易業務(綜合類)審批表;

      2. 海關加工貿易貨物銷毀處置申報表;

      3. 若涉及殘次品銷毀,需提交殘次品折算料件對應關系表;

      4. 來料加工貨物銷毀需提交貨物所有人的銷毀聲明;

      5. 銷毀處置方案,包括銷毀方式、結果、殘值情況等內容;

      6. 銷毀處置單位的資質證明及委托合同;

      7. 貨物無法內銷和退運的說明;

      8. 海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銷毀處置若未獲得收入,根據貨物類型按“料件銷毀”或“邊角料銷毀”方式報關;若獲得收入,則按銷毀后貨物的報驗狀態申報,并辦理內銷征稅手續,無需再申報銷毀報關單。企業需持相關申報表辦理內銷征稅手續,并及時補繳稅款。

      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加工貿易邊角料等貨物的管理辦法》和《海關總署關于加工貿易貨物銷毀處置有關問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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