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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關于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常見問題解答
      發布時間: 2024-04-08 17:44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8

      Q:什么是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其保護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A: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進出口貨物中涉及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相關的權利、專利權、世界博覽會標志及奧林匹克標志等知識產權進行保護。

       

      Q:海關如何執行知識產權保護?

      A:海關采取依申請保護和依職權保護兩種模式。依申請保護是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后,向海關申請扣留,并由權利人提起訴訟;依職權保護則是海關在發現涉嫌侵權貨物后,通知權利人并依其申請扣留,進行調查并作出行政處理。

       

      Q:海關發現涉嫌侵犯已備案知識產權的貨物會如何處理?

      A:海關會中止貨物通關,通知權利人并提供相關信息。權利人在規定時間內需答復是否侵權,并決定是否申請扣留貨物及提供擔保金。如逾期不答復或認為不侵權,海關將放行貨物。

       

      Q:權利人申請扣留貨物需要提供多少擔保金?

      A:擔保金根據貨物價值而定。價值不足2萬元的,提供全額擔保;2萬至20萬元的,提供50%擔保但不低于2萬元;超過20萬元的,提供10萬元擔保。已獲海關總署核準總擔保的權利人,申請扣留涉嫌侵犯商標權貨物時無需另行擔保。

       

      Q:海關不能認定侵權后,權利人應如何操作?

      A:海關不能認定侵權時,會通知權利人。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采取停止侵權或財產保全措施。如50個工作日內未收到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海關將解除扣留并放行貨物。

       

      Q: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應如何操作?

      A:權利人應向貨物申報地或實際進出境地海關提出保護申請,并提供與貨物等值的擔保。

       

      Q:什么情況下收發貨人可申請放行被扣留的貨物?

      A:對于涉嫌侵犯專利權的貨物,如收發貨人認為其未侵權,可提供等值擔保金并向海關書面申請放行。海關收到申請及擔保金后,將解除扣留并通知權利人。

       

      Q:知識產權權利人如何進行海關保護備案?

      A:權利人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辦理備案。備案申請需登錄海關知識產權備案系統,完成用戶注冊、錄入備案信息并提交。海關總署將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駁回決定。如被駁回,權利人可根據駁回理由修改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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