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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進口栽培介質通關監管指南
      發布時間: 2024-05-15 17:08 更新時間: 2024-11-21 08:08

      一、栽培介質概述

      栽培介質是支撐植物生長的材料的統稱。除了傳統的土壤,現代花卉、苗木種植業中還廣泛采用泥炭土、椰糠、蛭石、棉籽殼、珍珠巖等多種栽培介質,以滿足不同植物的生長需求。

       

      二、栽培介質定義

      根據《進境栽培介質檢疫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栽培介質是指除土壤外的所有由一種或幾種混合的具有貯存養分、保持水分、透氣良好和固定植物等作用的人工或天然固體物質。

       

      三、常見栽培介質示例

      · 泥炭土

      · 椰糠

      · 蛭石

      · 棉籽殼

       

      四、進口流程及注意事項

      1. 準入名單查詢

      · 進口前,需確認境外生產栽培介質企業是否在海關總署動植司網站公布的《進口有機栽培介質國外供貨企業名單》內。

      · 若不在名單內,需辦理境外供貨企業備案。

      2. 企業備案申請材料

      · 生產企業所在國家/地區合法經營證明材料(官方注冊文件復印件)。

      · 栽培介質成分、加工工藝流程、防止有害生物及土壤感染措施詳細說明。

      · 成品品質檢驗及國家或地區官方檢疫實施情況等。

      · 成品包裝及標識情況等(標簽應包含品名、生產日期、原產國/地區、生產企業、包裝規格等)。

      3. 風險分類管理

      · 直屬海關根據有機栽培介質種類、產品屬性、加工處理程度、衛生管理情況等,明確進口栽培介質的風險等級。

      4. 檢驗檢疫

      · 無需在海關進行樣品檢測,但需取得檢疫審批單和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檢疫證書。

      5. 其他注意事項

      · 栽培介質輸出國家或地區無重大植物疫情發生。

      · 栽培介質必須為新合成或加工,從工廠出品到運抵我國國境不超過四個月,且未經使用。

      · 進境栽培介質不得帶有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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