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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口飲料新國標,企業進口飲料的新標準要求及流程

      更新時間
      2024-11-22 0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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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飲料》(GB7101—2022)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發布,將于2022年12月30日起實施。飲料進口企業應及時了解標準Zui新要求,確保進口飲料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

      飲料定義
      根據GB7101—2022,飲料是用一種或幾種食用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營養強化劑,經加工制成定量包裝的、供直接飲用或沖調飲用、乙醇含量不超過質量分數為0.5%的制品,也可稱為飲品,如碳酸飲料、果蔬汁類及其飲料、蛋白飲料、固體飲料等。


      飲料新標準要求
      1.理化指標
      ●金屬罐裝果蔬汁類及其飲料鋅、銅、鐵總和小于等于20毫克/升。
      ●添加了杏仁或杏仁制品的飲料氰化物(以HCN計)小于等于0.05毫克/升。
      ●添加大豆或含大豆蛋白的制品的飲料脲酶試驗結果為陰性。
      /
      2.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污染物量限量要符合GB2762的規定,如含乳飲料鉛限量小于等于0.05毫克/千克、固體飲料鉛限量小于等于1.0毫克/千克等。
      ●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GB2761的規定。
      /
      3.微生物限量
      ●經商業無菌生產的飲料應符合商業無菌的要求。
      ●其他產品的致病菌(沙門氏菌)限量應符合GB29921中飲料的規定。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酵母要符合GB7101—2022表3的要求。

      重點提醒
      菌落總數不適用于添加了需氧和兼性厭氧菌種的活菌(未殺菌)型飲料,酵母不適用于固體飲料。

      4.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的要求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的規定。
      ●營養強化劑的使用應符合GB14880的規定。
      /
      5.中文標簽要求
      進口飲料應有符合中國法規標準要求的中文標簽,中?標簽應明確標?:?品名稱,配料表,進?商/經銷商/代理商的名稱、地址以及聯系?式,凈含量,?產?期,保質期,貯存條件,原產國或原產地名稱,營養成分表等。

      重點提醒
      ●添加菌種的產品標簽應標明活菌(未殺菌)型或非活菌(殺菌)型。
      ●添加乳酸菌的活菌(未殺菌)型產品標簽上標識乳酸菌含量。
      ●需冷藏或冷凍貯存和運輸的產品應在標簽上標識貯存和運輸條件。


      飲料進口流程
      1.境外生產企業注冊
      境外飲料?產企業產品出?前需進?進??品境外?產企業的注冊申請,可自行登錄進??品境外?產企業注冊管理系統(http://cifer.singlewindow.cn)?上申請辦理。境外?產企業注冊成功取得在華注冊編號后,產品?可出??我國。

      2.進?商備案
      進?商需向其住所地海關申請辦理進??品進?商備案后,?可開展進??品業務。?品進?商備案可登錄中國海關總署?站(www.customs.gov.cn),依次打開“互聯?+海關”→企業管理和稽查→進??品化妝品進出?商備案欄?在線提交申請,同時向其住所地海關提交所需的紙本材料。

      3.進口申報
      報關時應當如實申報品名、品牌、原產國(地區)、規格、數/重量、總值、?產?期(批號)及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內容。

      4.現場查驗與監督抽檢
      海關根據監督管理要求,對進??品實施現場查驗。海關執?年度國家進??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按一定比例檢驗進?飲料的中文標簽、微?物、污染物、?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等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進口商應當向海關人員提交其合格證明材料、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原件和翻譯件、中文標簽樣張及其他證明材料。

      5.合格評定
      進??品經海關合格評定合格的,準予進?;進口食品經海關合格評定不合格的,由海關出具不合格證明;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由海關書面通知食品進口商,責令其銷毀或者退運;其他項目不合格的,經技術處理符合合格評定要求的,方準進口。

      6.后續監管
      海關對本轄區內飲料產品進?商備案情況及進?和銷售記錄進?后續監管檢查,要求其建??品進?和銷售記錄制度,以書?或者電??式如實記錄?品進?與銷售的相關信息,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為銷售后2年以上。

      來源:海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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